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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直属党总支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2023-05-05 00:00  后勤处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学校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后勤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的重要事项包括: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行政各项决定方案;人事安排;奖惩、津贴分配方案;开发创收中的重要事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其它重要事项。

二、党政联席会议一般要求正副书记和行政正副职参加,必要时也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凡书记主持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有关事项一般应事先召开书记碰头会或分党委会(总支委员会)会议进行酝酿讨论,提出意见;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应提前与行政负责人充分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三、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书记应向总支委员会通报情况。党总支要监督和保证决定的有效执行。如果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决议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或向校党委请示;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应及时沟通和交换意见,必要时可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一步研究决定。

四、坚持并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以随时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党务或行政事务)分别由书记或行政负责人主持。

湖北医药学院

后勤处直属党总支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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