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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校园文化景观建设
2023-05-05 18:07  后勤处

湖北医药学院校园文化景观建设

与绿化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美化,是文化校园建设、展示校容校貌生态亮点,陶冶师生情操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校园文化景观建设和绿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文化景观建设与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学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进行设计,校长办公会进行充分论证,以确定校园文化景观和绿化整体布局,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分步实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文化景观建设与绿化管理责任人为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后勤处长牵头的后勤处。日常监督与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为后勤处经营管理科。

  三、校园绿化分步实施计划由后勤处编制,报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论证审批后再由后勤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

  四、校园绿化凡名贵树种、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须由绿化监管部门填写注销单,经后勤处长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养护人的责任,并与物业承包费挂钩。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校园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养护管理队伍。养护费用按合同规定和领导批示执行。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灌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和文化景观者,学校将从重处罚。

                                             

湖北医药学院

OO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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